党史回眸(51) 全面内战前的“武装自卫”部署
来源: | 作者:今日港陆 | 发布时间: 2021-05-12 | 481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为了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,实现国内和平,中共中央在军事上、政治上、经济上确定了一系列正确的、富有远见的方针政策。

  1946年6月26日,国民党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,纠集193个旅(师)约160万人进攻解放区,全面内战爆发。此时,国民党军队总兵力达到430万人,其中正规军86个整编师(军)248个旅(师)约200万人;人民解放军只有127万人,其中野战军61万人,双方兵力对比为3.4︰1。

  在全面内战爆发之际,中共中央清醒地估计国际国内形势,提出“武装自卫”口号,确定用自卫战争粉碎国民党军队进攻,以期恢复国内和平的方针,表明中国共产党被迫应战,其目的仍然是为了制止战争,恢复和平。

  为了争取自卫战争的胜利,实现国内和平,中共中央在军事上、政治上、经济上确定了一系列正确的、富有远见的方针政策。

  在军事方面,中央军委要求实行“以歼灭敌军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”,“以集中兵力打运动战为主”的作战方法。

  在政治方面,确定了放手发动群众,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建立最广泛民族统一战线,彻底孤立国民党反动派的原则。

  在经济方面,必须一切依靠自力更生,作持久打算。解放区坚决实行“发展经济、保障供给、统一领导、分散经营、军民兼顾、公私兼顾”的方针,既满足自卫战争的物质需要,又要使人民生活有所改善。同时,必须提倡节约,力戒浪费。

  在上述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,解放区军民奋起反击国民党的军事进攻,在自卫战中不断赢得胜利。